一、证明法律行为
(一)证明合同、协议
1 、证明经济合同
( 1 )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房层转让、买卖及股权转让,按下列标准收取:

标的额 
收取比例(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,殷实200元收)
500000元以下
0.3%
500001元—5000000元部
0.25%
5000001元—10000000元
0.2%
10000001元—20000000元
0.15%
20000001元—50000000元
0.1%
50000001元—100000000元
0.05%
100000001元以上
0.01%
( 2 )证明其他经济合同,按下列标准收取:
标的额 
收取比例
20000元以上的 
1%
20001元—50000元 
0.8%
50001元—100000元
0.6%
100001元—500000元  
0.5%   +240
500001元—1000000元  
0.4%
1000001元至2000000元
0.3%   +1740
2000001元—3000000元
0.2%   +3740
3000001元—4000000元 
0.1%   +6740
4000001元以上
0.05%  +8740

1 、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 120 元;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
(二)证明收养关系的:
1.、生父母共同送养的,每件收费 340 元;
2.、生父母单方送养的,每件收费 550 元;
3.、其他监护人送养的,每件收费 1000 元。
(三)证明财产继承,赠与和遗赠,按受益额的 2% 收费,最低收取 200 元。
二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
(一)证明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国籍、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末受(受过)刑事处分、认领亲子女、亲子女鉴定结论等,每件收费 70 元。
(二)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、资信、商标注册、债权债务,每件收费 340 元。
(三)证明不可抗力事件,每件收费 240 元。
(四)办理证据保全
1 、证人、证言及书证保全,每件收费 120 元;
2 、声像资料、电脑软件保全,每件收费 550 元;
3 、对物的保全:
(1) 不动产,每件收费 600 元;
(2) 其他物证保全,每件收费 240 元;
4 、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,每件收费 600 元;
(五)制作票据拒绝证书,每件收费 380 元。
三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
(一)证明知识产权的亨有、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,每件收费 480 元。
(二)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:
1 、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、公司章程、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 340 元
2 、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,每件收费 60 元。
四、提存公证,按标的额的0.3%收取,最低收取100元。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。
五、赋予债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,按债务总额的0,3%收取。
六、办理遗嘱公证,确认遗嘱的效力,每件均按120元收费。
七、清点遗产公证,每件收费70元。
八、保管遗嘱,保管费由公证处和申请人协商收费。
九、保管遗嘱,每件每年收费30元。保管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每件按收费标准的50%计收;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收。
十、 证明对财产和清点、清算、评估和估损
(一) 对公民个人,每件收费180元
(二) 对法人单位,每件收费1750元。
十一、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,每件收费150元。
十二、保管文书,每件每年收费60元;保管时间不满六个月和每件按收费标准的50%计收;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收。
十三、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,每件收费240元。
十四、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,认证事务。
(一)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,每件收费150元。
(二)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事务,每件收费70元。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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