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同我处签订帮扶协议的耿马公证处、沧源公证处,于2011年11月23日派出张清公证员、华芸公证员到我处交流学习。
我处段伟主任和两家公证处的同行交流了公证处管理、公证业务的开拓发展及提高服务延伸的经验;王海宁副主任和我处几名公证员则是与同行进行了提存公证、证据保全、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等业务方面的交流。最后,我处还向两家公证处赠送了身份证识别设备,为他们今后的业务工作提供一定的设备保障。
通过此项活动有效地加强了公证处之间的取长补短,将更能促进公证业的发展,也是对云南省司法厅的法律行业对口帮扶活动的积极响应和落实。 |